平衡模式及合作模式
根據研究所得, 離異的父母當中,約有1/3既願意也有能力合作教養子女,另外約1/3雖意識彼此對孩子的重要性,但仍未完全過渡傷痛,故間中仍會有意見上的爭持;餘下的1/3卻是未能化解彼此仇怨,衝突頻繁。在考慮孩子的福祉時,最首要的是幫助孩子不致失去任何一方父母的愛,並盡力減低彼此衝突對孩子做成的傷害。
當父母教養孩子時,處於不同情緒階段及合作能力的離異父母,可參考以下兩種不同的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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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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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合作計劃 |
資料來源: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013)。《以和為貴-離異父母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