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錦囊
1. 如何跟孩子介紹親和坊
孩子:
「 為什麼我要去[親和坊]見爸爸/媽媽? 」
家長:
「爸爸和媽媽相處上出了一些問題,無法再一起生活,需要分開了。過去可能你會見到爸爸媽媽吵架,可能會令你驚慌和擔心。爸爸媽媽不希望這些事情再次發生,所以會帶你去[親和坊]。在那裡爸爸媽媽不需要碰面,你可以安心地在那裡與爸爸/媽媽見面,同時會有社工陪伴你,有什麼需要也可以告訴社工。 」
孩子:
「我幾時會去親和坊?」
家長:
「在第一次跟爸爸/媽媽去[親和坊]見面之前,我們會先參觀中心及認識社工,看看到時候可以與爸爸/媽媽玩什麼。社工也會與我們一起訂下一次見面的日期和時間。到了跟爸爸/媽媽見面的日子前,我會預先提醒你,並按時帶你去與爸爸/媽媽玩,見面後我會到中心接你回家。」
孩子:
「我不知道見到爸爸/媽媽時怎樣才好。」
家長:
「這麼久沒有見到爸爸/媽媽,感到緊張或不安是很正常的,你可以告訴我,我很想聆聽你的感受和想法,我們可以一起想辦法啊!你想到任何問題也可以隨時問爸爸/媽媽/社工的。我們都希望你可以安心地與爸爸/媽媽繼續聯繫,因為我們都愛你,重視你。」

2. 督導親子會面細則

同住父母安排孩子到[親和坊]與另一位父母進行親子會面的注意事宜

親子會面前⋯⋯

  1. 根據孩子的適應能力,預早告訴孩子將會與另一位父母在[親和坊]會面。
  2. 親子會面當日,同住父母與孩子建立及保持出發前的習慣,例如:玩一個簡單的遊戲,或看一段短片,讓父母和孩子保持輕鬆平和的心情。
  3. 孩子需要穿著襪子,並帶備孩子所需物品如毛巾、水壺、外套、口罩、其它個人用品或藥物 (如適用)。
  4. 就著嬰幼兒的個別需要,預備足夠的相關物品,例如:尿片、替換衣物、嬰兒食物、奶粉、奶樽、熱水⋯⋯等。在會面前先與另一位父母就著所需的配合有充足的溝通。
  5. 帶備孩子心愛的物品作為陪伴,讓孩子情緒安穩。

到達[親和坊]⋯⋯

  1. 按子女需要提早到達[親和坊]預留時間安頓孩子。
  2. 避免要孩子做一些陷入忠誠矛盾,影響親子關係的事情,例如:要子女向另一位父母傳話、追討贍養費、傳遞文件或打探消息等。
  3. 就孩子與另一位父母相聚的安排。保持鼓勵、接納、平和的態度。
  4. 向共親職社工交代是次探視所需關注孩子的狀況和需要合作的任務,例如孩子當天的健康狀況、服藥安排等 。
  5. 以簡單和正面的態度向孩子道別。例如:擁抱一下孩子、牽牽手或輕拍孩子的肩膊,並從容地說:「一陣見」。
  6. 尊重孩子與另一位父母在安全的環境中聯繫的權利,相信這有助孩子的成長。

親子會面後,接回孩子時⋯⋯

  1. 於親子會面時間完結前五分鐘到達[親和坊]的接待處等候孩子。
  2. 以從容的態度迎接孩子。
  3. 若發現孩子收到一些之前未有共識過的物品,並認為不適合帶回家的話,同住父母可溫和地跟孩子說明:「這是爸媽未商議過的物品,是次不帶回家了,等爸媽商議後認為適合再帶回家吧。」在孩子表示同意後,可交給共親職社工處理。
  4. 不追問孩子有關親子會面過程中的內容或打聽另一位父母的資訊。

非同住父母到[親和坊]進行親子會面的注意事宜

親子會面前⋯⋯

  1. 計劃如何與孩子共度會面的時間,預備符合孩子的年齡、能力或興趣的內容和遊戲/活動。
  2. 若要攜帶食物或禮物給孩子,需事前盡早與同住父母商量並取得共識。如有需要,可向共親職社工查詢或透過社工與同住父母協調。
  3. 如果非同住父母有親友想同時與孩子會面,需要在簡介會時或盡早告知共親職社工,以便社工與同住父母溝通。
  4. 如需要拍照,可預先與共親職社工商議,預約使用[親和坊]所提供的相機拍攝。
  5. 保持輕鬆平和的心情,預備自己專注及樂在寶貴的親子會面時刻中,暫時放下與同住父母因溝通困難而產生的情緒。

到達[親和坊]⋯⋯

  1. 預早15-20分鐘到達[親和坊]。
  2. 請把個人物品、電子產品及手提電話寄存於中心提供之儲物櫃內。
  3. 請在接待處等候共親職社工簡介及孩子的出席。

親子會面時⋯⋯

  1. 父母可在指定的房間內與孩子會面。
  2. 會面期間多留意孩子的表現、個性和特質,適當地加以讚賞和肯定。
  3. 專心和耐心地聆聽孩子分享的事情和心聲。
  4. 不讓孩子作傳聲筒或探子,向另一位父母傳口訊或打探對方消息,以免孩子陷入忠誠矛盾中。

親子會面後⋯⋯

  1. 安坐在會面室內等候,讓共親職社工帶孩子會合同住父母,直至同住父母和孩子先行離開[親和坊]。
  2. 共親職社工返回會面室,與非同住父母一起回顧及檢討是次親子會面的過程。如有需要,共同解決一些親職困難及計劃下一次的會面方案。

3. 督導親子接送細則

非同住父母到[親和坊]進行親子接送的注意事宜

  1. 計劃及預備與孩子相聚的內容及時間表。
  2. 如果由非同住父母的親友分擔接送,需要在簡介會時或盡早告知共親職社工,以便社工與同住父母溝通。是項安排必須得到同住父母同意後方可進行。

到達[親和坊]/ 中心以外的指定接送地點⋯⋯

  1. 預早15分鐘到達[親和坊]的接待處/法官判令內指定/共享親職計劃內雙方議定的地點。
  2. 等候孩子到達[親和坊]時,從共親職社工了解是次探視所需關注孩子的狀況和需要合作的任務(特別在健康和學習方面)。
  3. 在約定送回孩子時間前15分鐘回到指定接送地點,讓孩子可以安頓心神,檢查清楚孩子帶回家的物品是否齊備。如有需要,可將要同住父母需注意孩子的狀況或合作事宜的進展透過共親職社工轉達。
  4. 等候共親職社工帶孩子會合同住父母,直至同住父母和孩子先行離開[親和坊]或接送地點。同住父母安排孩子到[親和坊]/中心以外的指定地點與另一位父母進行接送的注意事宜請參照頁1.「督導親子會面」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