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孩子爸/媽相處之道
告知子女父母的離異的原則
  • 不要以為孩子不需要明白父母的離異,孩子旁觀父母衝突和分離,內心會產生許多疑問和猜測。
  • 有共識後再告知,提前預備與討論分工。
  • 安排告知的場合與時機。
  • 正向的態度及孩子可理解的語言,向孩子解釋父母因相處困難需要分開住,強調這是大人的決定,不是孩的錯。
  • 具體的告訴孩子在父母離異後的安排,給孩子發問的機會並給予回應。
  • 不要強迫孩子在父母之間作出選擇,以孩子的最佳福利為安排的大前題。
  • 瞭解及接納孩子的情緒,例如:『我明白你因為我們要分開而很不開心』。
  • 持續給孩子愛的保證。
  • 非同住一方不要立刻搬走,給孩子最少兩個星期的時間去調適。
  • 帶孩子一起參與非同住父母住所的佈置。
  • 讓孩子明白父母離婚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需要坦誠面對。
如何向子女傳遞離婚的訊息
撲火之法

離異父母總要繼續因孩子的事宜加以討論,處理不當難免會引起火頭,蔓延至嚴重的局面,使孩子受到無辜牽連。以下是父母意見不合,正面交鋒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STPA (Stop, Think, Pause, Act)
當商討事情而又有不同立場時,父母要懂得自我提醒,先停下來思考,再減慢一下節奏,甚至暫停一會,才作出回應或相關行動。

注意語氣及肢體語言
任何情況下也要保持冷靜,父母可以透過深吸呼,提醒自己把肩膊鬆下來,牙關自然可以放鬆,語氣也就變得溫和。因為當身體鬆弛下來,可以更有效地掌控思想。在放鬆身體以後,語氣也可以較容易保持友善平和,將會令對方更專注在話語的內容上,而減少因為情緒過敏而影響了大家的判斷。

撤離現場
如果感到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語氣或身體反應, 謹記要立即離開現場,很多時候,人需要些時間及空間去平靜下來,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如果與對方面對面時會出現情緒,可以用平靜語氣及不趕急的態度向對方表示需要一些時間預備自己,暫時自己的情緒未適合再作討論,希望對方明白,繼而離開。先作交代才離開是一份尊重,令對方不會因為你不辭而別而發生不必要的誤會。

聆聽及反映
當與對方分享你的意見時,先學習聆聽對方關注的重點,繼而用簡單的字眼覆述對方所關注的項目,使對方感到被受尊重。曾有一位母親因不滿父親管教孩子的方法,便指控對方:『你那套管教兒女的方式頗有問題!』,父親若能如此回應::『我明白你擔心我未能夠有效地指導仔仔及替他的未來好好計劃……..』這樣回答可緩和氣氛,減少紛爭。雖然未必單憑一言兩語便可停止雙方的爭執 ,但如果雙方都可以採取先聆聽及以回應對方關注重點的模式去交談,將可以大大減低衝突的出現。

我的語言
交談時,避免常常用『你』字作表達,因為這樣很容易令對方感到被受攻擊,接著引起對抗性的情緒及行為。多用『我』字來進行陳述或回應先表達『我』的感受、再講述事情的始末及發生原因再向對方表示自己的要求或想法,效果便不一樣了。

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彼此和睦相處,使孩子不用在矛盾爭執中,經常在左右為難的狀況下成長。衷心希望每一對父母,即使雙方無可奈何要分離,也可以為著孩子的福祉,萬事以和為貴!

參考資料:
  1. Ann, M.T. (2013). Parenting Coordination Training Handbook.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2. Susan, B. B. & Ann, M T. (1999). Cooperative Parenting and Divorce: “Shielding Your Child from Conflict” A parent guide to effective co-parenting.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ctive Parenting Publishers.
以禮相待的溝通

改善溝通的說話:

初次使用可能會不太陌習慣,但是熟能生巧,可以參考以下的例子:

擺出你的偏好或想法

  • 『我傾向於.......』
  • 『我希望的是.......』

表達你的心情

  • 『......讓我感到氣憤/受到傷害。』
  • 『我的顧慮的』

提出要求

  • 『這樣的安排不是我原先希望看到的。我想這樣改動。』
  • 『這是我真正希望得到的。』

提出異議

  • 『我不認同你說........,因為.........』

陳述感受及意見

  • "我"的陳述:『當你..........的時候,我感到..........因為...........』
  • 『我需要你以後...........』

參考來源: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011)。《離異父母合作指南》。
化解矛盾與衝突

離異後你需要有機會和時間與前伴侶討論影響子女生活的問題,而不是為以前的感情問題糾纏不休。

可是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衝突不勝枚舉,當中因素包括:

  • 雙方各堅持不同的看法和觀念
  • 在坪執行雙方協議,或子女的生活安排事宜上出現種種不滿
  • 不滿對方行為或態度
  • 對方立違背自己的意願行事

常見衝突的情況

  • 『每次我講話昤他總是東張死西望』
  • 『我不喜歡他/她看著我的目光』
  • 『為子女買東西或作決定前沒有事先與你商量』
  • 『把子女送還時他/她沒有一同帶回原先的方六方衣服和物品』
  • 『他/她故意各子女提及過去發生的不愉快事件』

處理衝突的建議

  • 先挑選合適的時間和地點與另一方討論或處理衝突,切勿在子女面前處理紛爭。
  • 著眼於處理及解決問題,並不是向對方發洩自己的情緒或不滿,嘗試將事情與情感分開,彼此間盡量尋求及達致雙贏的解決方案。
  • 建議離異父母將注意力集中於此時此刻須要處理的事件,切勿「翻舊賬」。
  • 清楚地表達自己的關注,不隨意指覧對方。
  • 在表達意見時,輪流發言及傾聽是重要的,好讓大家也可以表達需要及互相得到尊重。
  • 鼓勵離異父母各自提出解決及處理問題的方案,然後共同作出選擇及執行。

資料來源: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013)。《以和為貴-離異父母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手冊。
親職計劃定構建

離婚似乎是一樁大人的事,但其實深切影響子女,若父母能於離異後繼續合作,對子女的傷害可減至最低。而子女若看見父母繼續合件作,他們的失落及哀傷便可慢慢得到治理。父母杗透過共親職,讓愛和關心繼續留給子女,那便不會成為一個單親家庭,而離異亦變得只是一個家庭重組的過程。

親職計劃的好處

  1. 孩子更容易適應父母離異
  2. 孩子看到並學習到父母解決問題的模式及彈性
  3. 日後生活上孩子感到父母重視及關心他們,重建他們的自尊感及安全感

親職計劃的內容

離婚夫婦共分親職,可以始於雙方對子女交待分居或離婚的時候. 雙方並不傾談對方過錯得失,而是平靜而理性地討論共分親職的事項及內容,當中包括以下項目:

  1. 居住安排
  2. 探視/接送孩子的計劃/時間表
  3. 長假期、節日、特別日子的安排
  4. 經濟給養:生活費、醫療費用、長遠教育的承諾
  5. 執行和日常的管教/規律
  6. 子女的學業事宜
  7. 課餘活動
  8. 宗教教育
  9. 禁止破壞父母子女關係的行為指引
  10. 溝通/通知機制

詳情可參考《離異父母合作指南》


資料來源: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011)。《離異父母合作指南》。
離異父母合作上的重要提醒

離異父母合作上的重要提醒

  • 切忌 存在悲觀、消極、負面及敵對、憤怒的情緒
  • 建議 嘗試採用電子郵件或短訊的形式,以取代面對面的溝通
  • 切忌 受非外環境的干擾,易心煩意亂
  • 建議 選擇迫諸如咖啡室、休閒會所等中立、寧靜的地方交談。交談時建議雙方都把手提電話關閉,以減少外間騷擾。
  • 切忌 三言兩語,匆匆忙忙,趕忙離開
  • 建議 預先約定談話的時間,避免在接送交換孩子或急於安排其他趕忙事情的時候未能仔細交代
  • 切忌 在交流孩子的事情含糊不清
  • 建議 預先做準備,寫下希望商討的各個問題
  • 切忌 猜測對方的想法,盡量澄清
  • 建議 講話需要直圭截了當,盡量簡單. 可以問男另外一方"我的理解是........對嗎?" 從而確認你對當前話題的理解和認識,雙方如有溝通困難或障礙,請盡快找輔導員/社工協助.

設定底線

  • 運用"我"的句式要求對方改變音量或行為
  • 提出稍後討論的要求,並建議一個日期和時間
  • 清楚明確地,向親職夥伴提出不能容忍的行為. 如果發現對方仍沒有改變,你言出必行,可以即時離開
  • 與對方通電話時,若然對方超過那條界限,立即採取以下5個步驟:
    1. 預示你快要收線
    2. 建議一個時間"嘗試再談"
    3. 不需要去等待對方的共識
    4. 輕輕掛線
    5. 按照你提出的時間再次致電

你訂立界線後必須貫徹到底,否則所謂的界限將失去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