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離婚 vs 負向離婚

父母給孩子最佳的禮物,莫過於一段良好的婚姻;故此,維繫和諧婚姻關係是每位父母重要的責任。但婚姻關係因種種原因而破裂至無可挽救的地步,父母應給予孩子一個和平及負責任的離婚過程。

許多研究顯示離異家庭的子女在成長路上能夠得到父母的正面參與,使他們得益最多,但對於一些仍懷有敵意 / 不願意合作 / 合作能力薄弱的父母,勉強他們要合作無間地為親職事宜作商討,只會令家庭再陷於失功能狀態,壞處比好處更多。故此,無論父母離異與否,能夠彼此坦誠合作,才能為孩子謀求最佳利益。


正向的離婚

夫婦能夠恰當地過度離異的傷痛,法律上及情感上亦接受婚姻關係的結束;但為著孩子的福祉,仍能夠放下私人恩怨而與對方繼續合作肩負作為父母的養育責任,並與孩子維持穩定的親子關係,使他們持續感受被關愛,不被遺棄;同時也願意接納及面對自己的負面情緒,減少彼此的衝突,提供一個較安穩的環境給孩子成長。


負向的離婚

父母縱使異離仍持續藉孩子大小事項而衝突,把孩子夾在父母爭鬥之中成為磨心、傳聲筒等,大大影響孩子身心健康。同時,持續鬥爭令父母本身情緒時常處於不穩定狀態,未能專心教養孩子,更甚者令孩子反過來擔憂或保護父母。有些更阻撓孩子與非同住父母接觸,更有一方刻意失蹤,拒付生活費用,都令孩子覺得被遺棄,不被愛護、內疚及困擾。離婚對孩子的心理衝擊,主要來自離婚過程的夫妻衝突與親子關係受損,在離婚過程中爭吵打架越厲害,孩子目睹越多,對孩子的負面影響越多。

總的來說,離異對當事人及孩子實在也並不容易,會面對着許多的壓力和挑戰,現實上所謂良性的離婚也並不保證對孩子無損;在面對失功能家庭或是離婚的選擇中,只是兩害取其輕的做法。若婚姻關係仍有修補空間的話,應儘快尋求婚姻輔導,切忌草率離婚;若情况已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彼此的不和與衝突已不能受控,勉强為了孩子仍在一起的爭吵父母,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可能遠多於好處,深度影響着彼此及孩子的身心及情緒健康,尋求離合決定輔導,或選擇負責任及和平地離婚也許是一條出路。

資料來源: 鄭朱雪嫻(2014)。《家事調解務實務與技巧手冊》。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